河南省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致考生的一封信

来源: 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 更新日期: 2020-11-26

各位考生:


  欢迎参加2020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考试!河南省2020年下半年教师资格笔试将于10月31日进行。在我省疫情常态化防控的要求下,为维护广大考生身心健康和考试公平公正,现温馨提醒如下:


  1、10月23日9时起,报名参加“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”的考生可以登录“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”(http://ntce.neea.edu.cn)自行下载并打印“笔试准考证”。请考生打印准考证时关注考点位置,合理安排交通、食宿(例如荥阳、中牟、登封均属于郑州市考区范围);考前请考生严密关注前往考点的道路、交通等情况,以免耽误考试,考点不提供机动车停车位,请考生选择合适的交通方式赴考,赴考途中做好个人防护。


  2、请仔细阅读《笔试准考证》上相关要求,考生必须持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、准考证,两证齐全方可入场考试。请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及疫情防控要求,否则无法入场考试。


  3、考生进入考点时必须佩戴口罩,并接受体温检测,出示健康码,显示“绿码”并体温检测低于37.3℃方可进入考点。如体温检测时达到或高于37.3℃,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疫情防控安排。来自境外及国内疫情中、高风险地区的考生,须出示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。请考生按要求提前准备绿码等证明,考前密切关注自身身体状况,定期自测体温,积极配合考点工作人员检查,以便顺利进入考点和考场进行考试。


  4、考试当日,考生应在开考前30分钟到达考点,在考前20分钟进入指定考场,按照监考员指令顺序入场。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者,不得进入考场,望广大考生注意!


  5、考生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随身物品检查等,配合监考员工作。除准考证、身份证以外的物品均不得带入考场,有特殊需求的考生请联系考点主考,获得主考同意后方可带入,否则一经发现,将取消所有考试成绩,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。考生自备口罩不得带入考场,入场就座后考生可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口罩,如有佩戴需要,可向监考员申领考场配备的口罩,每场考试结束后要将考场使用口罩放置在座位上,不得带出考场。


  6、进入考场时,考生不得自行携带文具,考试文具由所属考点提供,考场内不得相互借用文具。


  7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,除外语科目外,请考生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,使用其他语言文字作答无效。


  8、考试时间以考点发出的考试信号为准。开考信号发出后,考生方可开始答题,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,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,考生不得提前交卷,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场,否则按违纪处理。考试结束后,考生不得将试卷、答题卡、文具、草稿纸带出考场,否则按违纪处理。


  9、本次考试期间所有考场实行全时段、无死角的网上监控和录像,有违纪、作弊等行为的,将按照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,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;涉嫌违法的,由考点移送当地公安部门,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(九)》及有关法规进行处理。


  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河南省考区投诉举报电话:0371-55610639


  祝所有考生都能考出理想的成绩!



河南省招生办公室

2020年10月23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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